各為老師:
根據浙江省教育工會浙教工[2016]30号《關于推薦評選第十四屆“事業家庭兼顧型”先進個人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決定在全校範圍内開展2015-2016年度“事業家庭兼顧型”先進個人推薦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工作滿5年的在職在崗、工會關系在學校的教職工,重點是教學一線的優秀教師。
二、評選條件
(一)愛國守法。認真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模範遵守憲法與《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識風範上,以身作則,為人師表,率先垂範。
(二)愛崗敬業。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依法執教、無私奉獻,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立德樹人、關愛學生,在教學、科研或管理等方面工作業績突出、成績顯著,具有示範帶動作用,在教職工中公認度高。
(三)家庭和諧。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堅持發揚光大中華民族傳統家庭美德,在構建和諧社會中起表率作用。
三、評選名額
推薦産生學校2015-2016年度“事業家庭兼顧型”先進個人35名,名額分配詳見附件。推薦省級“事業家庭兼顧型”先進個人候選人3名。
四、評選活動安排
“事業家庭兼顧型”先進個人推薦名單由各分工會在民主推薦或評選基礎上醞釀産生,校級先進個人名單、省級先進個人候選人推薦名單由校工會、女工委聯評小組在組織事迹交流基礎上确定;省級先進個人候選人報請校黨委審定後上報。
校級“事業家庭兼顧型”先進個人及省級先進個人候選人推薦名單在一定範圍内予以公示,接受教職工的監督。
五、其它要求
(一)評選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自下而上、群衆公認的原則,确保被推薦先進個人具有時代性、先進性和代表性。要把開展評選表彰活動與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及師德師風建設結合起來,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創先争優。
(二)“事業家庭兼顧型”先進個人登記表要求一式兩份,于1月5日前報送辦公室,電子稿發至llrw@hdu.edu.cn。表格内所有内容應由組織填寫。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須打印在表格内。材料逾期未報,視為自動放棄。
(三)登記表可從校工會網頁上下載。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