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今年辦理教育廳項目結題的工作已開始,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負責人需登錄省“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管理平台http://www.ky.zjedu.gov.cn/”中填寫(或上傳)結題報告,并提交相關紙質材料,經學校科研處審批通過,方可結題。
一、具體結題要求如下:
(一)、提交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立項文件一份(複印件請加蓋公章)。
(二)、按課題立項時申請書承諾的預期成果結題,結題成果的時間界定為立項後至遞交結題材料截止時間前止。
(三)、不同類型成果,需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1、論文成果
論文成果須是公開發表,且項目負責人須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如預期成果為多篇論文,其他論文也可以是課題組成員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論文内容與本課題研究相關,且标注課題資助信息、統一的立項号(非學校經費本編号或其他校内管理編号)。
論文可提交複印件1份,但需完整、清晰,經與原件核對一緻,并在目錄、正文做好标注。其中:
⑴.發表在國内期刊上的論文應附封面、目錄、正文和封底且有标注國際标準刊号ISSN和國内統一刊号CN頁;
⑵.發表在國外學術期刊的或論文集上的論文和被SCI、EI、ISTP、SSCI等收錄的須附有相關部門收錄證明;
⑶.在線發表、光盤的論文須附學校成果認定證明。
2、軟件系統,以下形式之一:
⑴.正式登記的軟件著作權;
⑵.軟件系統光盤及說明書,同時附上測試報告或使用證明。
3、研究報告
正式的研究報告,并提供和研究内容相關的部門或單位開具的采納證明。
4、著作/教材等出版物
正式出版物1份,并明确注明課題資助信息和統一的立項号。
5. 專利
⑴.預期成果要求授權的,須提供專利證書複印件;要求項目負責人至少作為合作發明人;
⑵.預期成果要求申請的,須提供正式的申請授理材料及項目負責人作為合作申請人的材料。
教育廳項目産生的有關論文、專著、成果評議、鑒定資料等,均應标注“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英譯寫法統一為“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Zhejiang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未标注的,不作為驗收依據。
(四)、不予結題的情況
1.不能提供教育廳項目立項文件的科研項目
2.提交的成果形式、數量未達到立項申請書中的預期成果;
3.提交的成果内容明顯與項目研究無相關性;
4.論文未正式發表(含錄用通知、清樣稿、網上打印稿);
5.标注的國際标準刊号ISSN和國内統一刊号CN頁的刊号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找不到。
二、 報送形式
報送形式分為網上填報和紙質材料報送兩個步聚。
項目負責人在教育廳系統裡填寫結題申請,準備結題報告(見附件1)、立項文件和證明材料;紙質材料一式兩份,紙質材料包括結題報告、立項文件和詳細的證明材料。
三、 有關注意事項
請學院和學術委員會嚴格按照申報時申請書的要求審核是否允許結題。學院學術委員會蓋章簽字後由各學院統一将結題的紙質材料送到行政樓314室。學院填報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結題彙總表(見附件2),并将電子稿發送到zcy@hdu.edu.cn。
特别提醒2019 年(含)之前立項未完成結題的教育廳項目,教育廳将于2024 年6 月30日統一進行集中清理。請相關老師按要求辦理結題手續。
四、 時間安排
學校受理的日期為即日起至至2024年05月20日,逾期恕不受理。
科研處聯系人:周成瑤 聯系電話:0571-86919021,E-mail: zcy@hdu.edu.cn